本文将详细解析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新计算公式,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计算个人应缴税款。
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概览
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,使得个税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。新的个税计算公式如下: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 - 五险一金 - 起征点 - 专项扣除 - 专项附加扣除 -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其中,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,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支出。
收入与扣除项详解
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,需要明确个人的收入来源和金额。收入包括工资、薪金所得,劳务报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。这些收入的总额将作为计算税款的基础。
五险一金是职工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,这部分金额可以从收入中扣除,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。
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,2018年税改后,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。这意味着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专项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负,针对特定支出项目允许的税前扣除。这些扣除项目有助于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时减少应纳税所得额,从而降低税负。
计算实例
假设某员工月收入为10000元,五险一金缴纳1500元,起征点为5000元,专项扣除为2000元(包括子女教育1000元和继续教育1000元)。则该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:10000 - 1500 - 5000 - 2000 = 1500元。根据2018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,该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00元3%=45元。
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,个税计算公式发生了变化,起征点提高,增加了专项扣除项目。了解新的计算公式和扣除项目,有助于纳税人合理规划税务,减轻税负。